关于开展江苏科技大学“阳光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向阳携行,共创未来”心理健康主题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新时代大学生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挖掘身边榜样,选出一批不畏挫折、心向阳光的先进典型,江苏科技大学特开展“阳光之星”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3月-6月。
二、参选对象
江苏科技大学全体在校学生。
三、“阳光之星”参评条件
1.个体曾经经历挫折并且战胜挫折;
2.能以阳光的心态面对挫折;
3.愿意与他人分享自己的亲身经历和感悟;
4.能结合个人的亲身经历进行演讲。
四、具体安排
1.“阳光之星”学院初选(3月-4月):各学院自行组织,可通过学生自荐或辅导员推荐的形式进行选拔,每学院可推荐2-3名“阳光之星”候选人,并将申报表(纸质版+电子版,见附件1)及“向阳事迹”宣讲PPT(电子版,以“学院-专业-姓名-学号”命名)报送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
2.“阳光之星”校级资格复审及评选(5月-6月):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对各学院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于6月中旬举办校级评选,现场评分并颁奖。
学校将组织评选出的“阳光之星”于2022年下半年进行“向阳事迹”分享会,并同时开展其它形式的宣传活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士凯;QQ:578937718;邮箱:xlzx@just.edu.cn。
江苏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