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是负责学校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学生工作队伍建设、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资助育人、心理健康教育、本科生招生、就业指导以及“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等工作。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学校和上级部门的各项工作要求,制定和落实学生教育培养的相关政策和方案。

2.负责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包括制订学生工作队伍的相关文件,辅导员、班主任的配备、培训、考核、职级评定、表彰等。

3.负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学生思想动态调查、主题教育活动以及德育评定等相关工作。

4.牵头“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进行“一站式”学生社区制度建设、工作推进、云平台维护等。

5.负责本科生学风建设,包括考研升学,大学生年度人物、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等校级及以上奖励的评选和表彰。

6.负责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的安全稳定、纪律教育、诚信教育、突发事件处置及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7.负责学生资助育人工作,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奖勤贷助补减免、绿色通道、发展型资助等各类学生资助工作。

8.负责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包括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队伍建设、实践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学生心理普测等工作。

9.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包括招生录取、招生宣传、生源基地建设、新生录取名册及档案的整理。

10.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包括制定并组织实施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培训及派遣工作、全校毕业生生源信息统计、毕业生档案材料的收集及寄送工作。

11.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学生工作部部长、学生工作处处长工作职责(朱金):主持全面工作,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党支部建设;联系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深蓝学院、张家港校区、苏州理工学院学工办。

党委学生工作部副部长、学生工作处副处长工作职责(杨亚洲):分管招生办公室、思政教育科,负责本科生招生、一站式学生事务中心建设、设备管理工作;联系自动化学院、海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粮食学院学工办。

党委学生工作部副部长、学生工作处副处长工作职责(尚静):分管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学生学涯规划、就业指导工作、毕业生档案转接;联系机械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生物技术学院学工办。

党委学生工作部副部长、学生工作处副处长工作职责(范磊):分管学生管理科、助学管理科,负责信息化建设、学生稳定及安全教育、日常管理、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本科生资助、协调学生宿舍管理工作;联系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外国语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体育学院学工办。

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工作职责(于立东):分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负责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课程建设、科研团队建设;联系计算机学院、理学院、人文社科学院学工办、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