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2024年寒假安排的通知》(江科大校办〔2024〕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寒假期间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寒假留宿登记工作。
1.根据学校放假文件要求,按照“非必须不留校”原则,全校学生寒假期间原则上不得留校,对于返乡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学院可适当进行补助,帮助学生返乡过节。
2.如确需留校住宿的学生,按照《关于寒假期间学生留校住宿的通知》要求执行。各学院要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批学生留校申请。按照“一人一档”制定留校学生信息台账,于放假前提交学生处或研工部备案。
二、做好离校前学生的安全教育。
1.全体本科生离校前,需登录新学工系统,在“节假日去向”栏填写完整寒假去向相关信息(节假日名称选“寒假”,去向选“返乡”)。各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要及时登录学工系统,查看学生节假日去向登记情况,提醒学生填写去向、车次等信息,避免出现不填、漏填或填写不完整等情况。全体研究生离校前,需登录“研究生系统”,在“请假管理”模块中,请假原因选择“节假日”,节假日请假类别选择“寒假”。各学院导师、辅导员和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要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信息。
2.学生离校前,各学院要集中开展“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利用班会对学生集中进行安全、法制教育,提醒学生遵守旅途中有注意人身、财产、食品、旅途安全,严禁“私自包车”或“私乘包车”;不参与赌博、传销和封建迷信活动。学生离校前,要集中进行卫生和安全检查,同时,进一步做好线上线下舆情监控,保持信息畅通,密切关注学生动态,遇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3.各学院班主任、辅导员、学业导师,对返乡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同时,做好实时跟进工作,确保学生安全到家。
4.放假期间留校学生如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离开学校,自觉履行请假手续,待回校后及时销假。寒假留校学生实行集中住宿,留校学生需要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在宿舍内用火、违章用电,不得留宿外来人员,严防火灾、盗窃等各类事故的发生。
5.寒假期间,正逢中国传统佳节——春节,各学院要结合传统重大节日做好学生民族精神和文化传承教育,突出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培育大学生人际交往能力、增强大学生的社会认同感与归属感,充分发挥社会、家庭、学校协同育人作用。
三、认真做好寒假值班及开学返校工作。
1.寒假结束之前学校会将详细返校须知发送给每一位学生,请全体学生务必按时间、按要求返校。如因科研实验等原因必须提前返校的学生,须在寒假离校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向学生处或研工部申请,寒假期间原则上不再审批提前返校申请。严禁学生未经批准提前返校。
2.寒假期间,各学院要加强节日值班工作,学工领导及值班人员确保手机24小时联络顺畅。学院对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及时上报,并做到准确、全面,不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
3.各学院需在学生正式上课前,将本学院学生返校情况报送至学生处或研工部。
江苏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