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科技大学学生诚信记录管理办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20 浏览次数:1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诚信教育工作,完善学生诚信教育体系,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诚信记录的构成
学生诚信记录是关于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信用状况的原始记录,是在学生信用活动中形成的第一手资料,是反映学生诚信度的主要凭证。
1.学生诚信记录的主要构成
(1)学生诚信承诺书
学生诚信承诺书是学生在校期间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遵守诚实守信道德规范的郑重承诺。学生入学时须在诚信承诺书上签字,践行自己的承诺,诚实守信。
(2)学生诚信记录的内容
学生个人填写部分:学生相关基本信息。学校填写部分:在校优良记录和在校不良记录。
2.学生诚信记录的主要指标描述
(1)学业诚信:态度端正,严谨求实。不抄袭他人作业;撰写论文不剽窃他人成果、不伪造实验数据等;考试不违纪、作弊。
(2)就业诚信:以信立人,履约践诺。不向用人单位提供虚假的证书及求职材料;不恶意违约等。
(3)生活诚信:明礼修身,遵纪守法。不恶意损坏学校及社会公共设施;不赌博;不偷窃;不诈骗等。
(4)经济诚信:自强不息,自省自律。不编造虚假信息骗取各类奖励和资助;不恶意拖欠学校费用;不侵占他人财物;按时偿还各项借款、贷款等。
二、学生诚信记录的建立与管理
1.学生诚信记录的建立和管理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系统规范的原则。诚信记录客观记录学生的信用表现,记录的内容为学生诚信行为的原始材料。
2.诚信记录的建立。通过奥蓝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学生诚信记录数据库。新生入学时各学院组织学生签订《诚信承诺书》,学校将学生基本信息导入管理系统,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信息核实和补充后即形成学生诚信记录基础信息。
3.诚信记录的管理。学生本人负责诚信记录基本信息的更新和修改,学生工作部(处)负责指导学院诚信记录管理员对学生诚信记录的信息进行维护。
4.诚信记录的保密。学生诚信记录的内容涉及个人隐私,诚信记录的内容按要求在一定范围内严格保密。学生要管理好个人的帐号和密码,以防诚信记录信息外泄。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学生诚信记录内容,更不能向无关人员泄露学生诚信记录信息。
5.学生对诚信记录的申诉。学生对本人诚信记录的记载内容有异议,可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请。
6.诚信记录存入毕业档案。学生毕业前,诚信记录从奥蓝学生管理系统中导出,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存入学生档案。
三、学生诚信记录的使用
1.未经审批同意,不得查阅学生诚信记录。
2.在进行学生党员发展、评奖评优、资助、就业推荐、保研等工作时,其个人诚信记录作为重要考评依据。
四、附则
1.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
2.本办法自2017年9 月1 日起实施,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