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作者:范磊 发布时间:2019-04-03 浏览次数:1715

各学院:

为全面深入推进我校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避险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周”活动,现就开展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以“平安校园”为主题,以保障学生生命安全为根本,以提高学校预防和应对突发灾害能力为重点,全面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努力提高学校安全工作水平,营造安全的教育环境,促进教育事业和谐发展。

二、活动时间

48日至416

三、活动内容

活动周期间,结合春季气候特点和学校周边区域安全实际,重点开展校园安全、交通安全、卫生防病及自我保护等常用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广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自我保护能力及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尤其要加强对走读学生和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将知识教育与强化管理、培养习惯相结合。

四、组织形式

结合讲座报告、主题班会、演讲征文、知识竞赛、培训演练等形式,让广大学生主动参与、亲身体验安全防范的重要性;同时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展板、橱窗等途径进行辅助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安全教育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近期,学校对校外走读学生进行了重新筛查统计,发现存在一些问题,各学院要本着对学校安全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力争使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各学院要根据安全教育的重点,制定活动方案,保证活动时间,统筹安排,有序实施,做好记录,确保实效。尤其针对校外走读的学生集中进行安全教育。及时掌握走读学生的旷课情况并定时约谈,做好台账记录。对于在校外租房的走读学生,各学院应有选择性地对其租房地点进行走访,如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告知家长。应全面清理在校住宿学生人数,对于长期外宿、私自外宿且未办理任何手续的学生应及时处理并上报学生工作处。

3、创新内容,务求实效。各学院紧紧围绕本次的活动主题,结合实际,创新形式和内容,提高针对性,增强实效性。了解并掌握校外走读学生和实习学生的思想动态,定期访谈并做好台账记录。积极探索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建立健全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4、及时上报,增强时效。各学院要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进度。学生处将对各学院活动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活动结束后,各学院要将活动总结、相关图片资料(含封面不超过五页)419日前报学生处学生管理科。报送材料的书面稿请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签字确认后,报学生处学生管理科;电子稿请发送至奥蓝信息管理系统“安全教育宣传周”上报材料处。

                                                                学生处

                                                              2019.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