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2020-2021学年学生工作助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6-03 浏览次数: 1290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拓宽学生工作的新思路,增强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发展”意识,推动学生成长成才,2015年起,学校开始试行江苏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助理制度。目前,学生工作助理已完成五批的选拔和聘任, 2020年,学校将继续推行学生工作助理制度。现将2020-2021学年学生工作助理选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学生工作助理主要职责

(一)学院学生工作助理岗位职责

1.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

2.协助辅导员了解学生情况,结合学生的思想实际,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引导学生自觉遵守校规校纪,维护学校正常有序的学习、生活秩序;

3.协助辅导员抓好班风、学风建设,引导并监督优良学风班的建设工作;

4.密切关注校园动态和学生思想动态,如有突发事件,应及时主动地向辅导员老师汇报并及时到场参与处理;

5.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宿舍管理的相关工作,引导并监督文明宿舍等宿舍文化建设和防火、防盗、防意外等宿舍安全建设相关工作;

6.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做好全面的工作总结;认真填写学生工作助理工作手册,做好日常工作记录;

7.积极完成党委(总支)、辅导员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大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学生工作助理岗位职责

1.热情接待每位来访学生,及时处理学生请求事务,不推诿、不拖延;

2.协同各业务部门完成学生事务处理,根据业务需求线上、线下同期进行;

3.及时向各业务部门反馈受理进度,做好学生事务的受理和反馈工作;

4.严格按照值班表值班,每周将个人课表发至中心负责人处安排值班,形成良好的值班制度和工作习惯;

5.自觉维护工作环境,保持工作环境的整齐、清洁、安静;

6.积极完成学生处等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招聘对象

学院助理:1-3年级本科生,研究生(包括考上我校研究生的大四学生)

大学生事务中心助理:1-2年级本科生,研究生(包括考上我校研究生的大四学生)

三、推荐人数

    学院推荐人数:学院助理2-3名本科生(本科生规模在1000人及以上学院,推荐3名本科生;研究生规模在300人以上学院,可加推1名研究生);大学生事务中心助理2名。

四、选聘条件

1.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综合素质优秀,原则上为中共党员;  

2.热爱学生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和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学习成绩优良;

3.大学生事务中心岗位要求每周有两个半天时间参与值班;

4.在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五、招聘程序

学院选聘学生工作助理应本着公开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具体程序由各学院制定。学院选聘出的学生工作助理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系列培训,培训合格的同学方能由学校聘任为学生工作助理。

六、聘期安排

学生工作助理聘期为2020-2021学年,无特殊原因不得退出;一旦退出,聘书一并收回,且取消优秀学生工作助理评选资格。

七、工作待遇

1.发放补贴:由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工作部每月发放400元补贴(大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工资另行计算)。

2.荣誉证书:学校将对最终录用的学生工作助理发放聘书,且学年结束前,对在学校考核中获得优秀的学生工作助理颁发荣誉证书。

八、选聘结果报送

请各学院指定一名辅导员负责学生工作助理相关工作,并填写《学院拟推荐学生工作助理名单》,610前,请将《学院拟推荐学生工作助理名单》电子版报送学生处助学管理科。

注:学校聘任的2019-2020学年学生工作助理,本学期结束前学院考核为良好及以上等级者,经学生本人同意后,可续聘为2020-2021学年学生工作助理。

附件:《学院拟推荐学生工作助理名单》

学生工作处     研究生工作部

 202063